五行喜火带什么?
晁誉才认证作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
比如一个人为木命,八字中木的生机全赖火来生,这种情形下自然要以“火”为用。若其八字中火太弱,则需直接补“火”。如果补了“火”后,原局中的“水”不克“火”,反能生“木”,则此种“火”即为“喜神”;若原局中的“水”能克“火”,则此“火”即为“忌神”。
又比如一个人为金命,八字中金寒水冷,需要“火”来暖局,此“火”即为“喜神”;若其八字中“水”气太重,“水”既能克“火”,又能克“金”——此时此“火”对“金”来说即视为“忌神”。
上述两种情况,都能单纯地确定此“火”是否为“喜神”还是“忌神”。但是,如果遇到的情况更加复杂,就要进一步考虑“火”是否也会“伤金”“泄金”。如果“火”会对“金”造成“伤泄”,而原局的“土”又能“生金”,此“土”就对“金”起“扶助”作用,此“土”就是对“金”的“喜神”。
以上所述,都是八字中“火”的作用——或为“喜神”,或为“忌神”,或为“闲神”(对“金”起辅助作用)。补“火”的方法也有三种:一是用神“火”所在之地,本可生发、富足,却被“金”所伤所泄;此时,若“金”过于衰弱,则可弃“金”而补益“火”所生、所泄之物。
此乃规避“金伤火”之法,又称“救偏补弱”之法。本条中所说的“金伤火”,是指“金”对“火”的损伤、泄耗之义。
二是原局中“火”的根基深厚,或被生、被泄,则此“火”可为用。本条说的“火”的根基深厚,包括两点:一点是“火”所处之地得根得势;另一点是“火”被生、被泄有度,此“火”若不损“金”——即不伤泄“金”——则此“火”可对“金”起到生助、帮扶之功。
三是补“火”而不能破坏“金”“木”的平衡。在本条中,“金”“木”的平衡指的是“金”与“木”均不被损伤、不致失衡。若补“火”后导致这一结果,则此时的“火”就可视为“喜神”;若补“火”后导致“金”“木”一方受损,则此时的“火”就视为“忌神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