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为什么银行企业制?
1、先放结论,我国现行商业银行体系是借鉴国外经验进行的制度设计(而不是什么“本土化的创新”);
2、银行的组织形式有两种,一种是银行资本全部或大部分来自公众,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金融服务,这种就是人们常说的民营银行(或称私人银行),另一种则是由某个(或某几个)特定的人、集团或者公司控制,主要目的是进行金融投机或者实现财富增长,这种银行就是所谓“贵族银行”(aristocratic banking);
3、早期资产阶级革命中,为了获得经济上的自主权,消灭封建割据势力及贸易垄断资本的银行,建立真正的中央银行制(即现在意义上的央行),各国都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(如英国用了一百多年才完成了中央银行的建立,法国则花了两百年左右的时间);
4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完善,在近代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指引下,世界各国开始建立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(当然这个建立的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);
5、20世纪70年代以来,在国际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,商业银行的地位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,尤其是混业经营的提出让商业银行的边界变得模糊起来,但无论怎样,到目前为止(2016年)世界上仍没有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贵族银行;
6、至于中国,建国初期学习前苏联的模式建立了四大金融机构(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行、交通银行、建设银行),后来引进外资建立了中信、民生等金融机构,再后来金融改革开始了股份制改造,引入了国际会计准则等等(具体就不赘述了)。 所以楼主提到的这个问题其实就是一个历史进程的问题——我们的祖上比较穷,所以不能一味追求高大上而抛弃了实用性。
我国在实行企业经济责任制时,从1979年到1993年先后搞过拨款制、承包制、挂钩制、计划亏损补贴制等形式。实践证明,这些责任制只管当年的指标,不考虑长远的发展,只管完成指标本身,不考虑成本和效益。为了改变这种状况,人民银行于1993年底开始进行资金自理、费用包干的“两自理”试点,要求行社自求生存、自我积累、自我发展、自我约束。
随着“两自理”改革的深化,为了进一步理顺经济关系,真正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民银行企业制度,使行社成为真正的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,能自主经营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、自我改造的经济实体,同时更好地贯彻收支两条线,从源头上治理腐败,人民银行于1997年和1998年分别提出“四自”改革思路和设想。主要内容包括:一是在财务上实行资金自理、费用包干、税后利润留用、超收分成的“两自理、双挂钩”和人事上实行“三三制”的办法,使行社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。二是实行人、财、物“三自理”,理顺中心与行社的经济关系,逐步实现经营企业化。三是行社在经营管理上实行合同承包和模拟股份合作制,真正实现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和自我改造。四是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和自我激励机制,实行干部能上能下,职工能进能出,收入能高能低,全面激活人、财、物。五是按照企业制度的要求组建货币信贷、会计结算、计算机管理、人事教育、基本建设、保卫、监审“七中心”,并由行社按有偿服务和成本补偿的原则购买中心的服务。六是推行“六规范一配套”,使“四自”行社尽快达到“三好”要求。所谓“六规范”,即规范信贷资产质量管理,规范经营承包方式,规范资金管理,规范财务管理,规范员工工资和绩效考核,规范经营管理。所谓“一配套”,即与经营管理“四同步”,即行社工资收入和职工工资的增长与信贷风险控制、与当年实际创利相联系、与资产保全、与完成上级有关部门考核指标挂钩。
“四自”改革,是深化行社改革、加快行社发展的一项带方向性和根本性的改革,是行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。“四自”改革对解决行社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发挥着长远而积极的作用,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。